房子給兒子、土地給女兒,地價稅從5千變2萬5?房地分開贈與的3個麻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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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重點

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,除了要有人設籍,還有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條件。這篇的主角,連設籍都沒問題,地價稅一樣變成5倍。

我自己也是讀完這則新聞才搞懂。

我是美股學長沈嘉誠。2026.10.20

先講故事

退休的老張想提早規劃,減少未來的遺產稅。他的做法很直覺:房子送兒子,土地送女兒,兩個孩子各拿一樣,很公平。

結果稅務局提醒:這樣分,原本每年5,000元的地價稅,可能變成25,000元。

為什麼?

自用住宅稅率的隱藏條件

地價稅要用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稅率,要有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那裡設籍,而且不能出租、營業。

但還有一條很多人不知道:土地上的房子,也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
老張這樣分之後:

  • 土地的主人是妹妹
  • 房子的主人是哥哥

兄妹之間是「旁系血親」,不是直系。所以就算老張還住在裡面、戶籍也在,妹妹這塊地仍然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,要改用一般稅率千分之十。妹妹如果在同一個縣市還有其他土地,地價總額加起來高的話,稅率還會往上累進。

稅之外,房地分開給還有3個麻煩

這是新聞沒提,但我覺得更重要的部分。

一、可能變成「兄妹間的房東和房客」。 依民法,原本房地同一人,之後分給不同人,法律會推定兩人之間有租賃關係。妹妹可以向哥哥收「地租」,談不攏還可能上法院。真的收了租,這塊地又變成「出租」,更不可能用自用稅率。

二、以後要賣、要改建,都要兩個人同意。 房子沒有土地賣不掉,土地上有別人的房子也很難賣。兄妹感情好的時候沒問題,一旦有分歧,整份資產就卡住了。

三、贈與當下也要繳稅。 土地贈與要繳土地增值稅,房屋要繳契稅,超過免稅額還有贈與稅。孩子將來再賣,還要適用房地合一新制。

比較好的分法

一、房子跟土地,盡量給同一個人。 哥哥拿房地,妹妹拿現金、股票或另一筆不動產,用總價值來平衡。

二、真的要兩人都有,就讓兄妹「房屋和土地按相同比例共有」, 例如房、地各一半。只要條件符合,這樣通常比較有機會維持自用住宅稅率。但共有一樣有處分要協調的問題,要先談好。

三、不管是買賣或贈與,只要土地換了主人,新主人都要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稅率。 9月22日前申請,當年就適用;錯過了,從下一年開始。很多人以為「爸爸以前有申請過」,結果多繳了一整年。

房子跟土地,就像價差交易的兩條腿

做交易的人都知道一件事:有些部位是「一組」的。

例如價差交易,兩條腿一起看,風險是被控制的。如果你把它拆開,只留下一條腿,原本的避險效果就消失了,風險完全變了樣。

房子跟土地也是一組。分開看好像很公平,但拆開之後,稅變了、權利關係變了,連家人之間的關係都可能跟著變。規劃之前,先看懂資產之間的連動,才是真正的風險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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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Q:房子和土地分別送給兒子、女兒,地價稅為什麼會變貴?

A:自用住宅稅率要求土地上的房屋屬於地主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。兄妹是旁系血親,房地分屬兄妹就不符合,土地改按一般稅率千分之十起課。

Q:兄妹想一起持有,怎麼做比較好?

A:讓兄妹按相同比例共有房屋和土地(例如房、地各一半),條件符合時通常比較有機會維持自用住宅稅率,但處分仍需共有人協調。

Q:土地換了主人,自用住宅稅率會延續嗎?

A:不會自動延續,新地主要重新申請。每年9月22日前申請,當年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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